坦桑尼亚学者:中国主权必须得到尊重
2020-06-18 13:51

  6月16日,坦桑尼亚《公民报》刊登达累斯萨拉姆大学讲师达里乌斯·穆基扎的评论文章《中国主权必须得到尊重》。文章强调中国从国家层面加强香港国安立法合情合理合法,外国对此无权干涉。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一国两制”,保障香港长治久安和港民权益,5月28日,中国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但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四国随后发表联合声明妄称中国此举损害“一国两制”框架,严重削弱香港的自治地位,影响香港发展繁荣。美国还着手立法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英国并威胁将为持“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的香港居民提供更多移民权利。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英国通过发动鸦片战争于1842年对香港实行殖民统治。百余年后,中英签署联合声明,中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

  “一国两制”是中国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奉行的基本方针,“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爱国主义是“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关键。和任何主权国家一样,中国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中央权威以谋求所谓“香港独立”的行为。因此,香港《基本法》第23条赋予了香港特区为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自行立法”的权力。但因受到外部势力的干涉和阻挠,香港回归已近23年,仍未能完成第23条立法。

  去年,香港发生了持续不断的暴力骚乱,一些激进分子冲击中央政府在香港的代表机构,污损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令全球的中国人都感到愤怒。美国还颁布了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粗暴干涉中国内政。在此背景下,中国推进涉港国安立法尤为必要和迫切。

  世界上任何国家,无论是实行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于国家立法权力。香港《基本法》第23条是基于“一国两制”作出的特殊安排,它不能改变国安立法权归中央这一事实,其它国家没有权力对中国推进涉港国安立法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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